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4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榕安办〔2022〕34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企业第一责任人要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要互动讲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持续开展“罗源安全发展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今年6月至12月,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积极参与 “罗源安全发展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安全宣传咨询日”。6月16日前后,各企业要结合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2.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22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区组织开展。
(一)活动启动仪式。根据应急管理部确定的时间,各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企业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微信微博、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各企业要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重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开设曝光台,对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曝光。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四)开展“罗源安全发展行”活动。“罗源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各企业要相应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
(五)开展网上“罗源安全发展行”活动。各企业要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企业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各行业领域企业要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
(二)提升实效。各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指导,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三)营造氛围。各企业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企业切实履行责任。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