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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福建政和经济开发区
编号:PKD-2316
  • 省级
    园区级别
  • 经开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五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25平方公里
  • 建成时间 2011/12/26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绿色食品,机械工业,木业家具
  • 园区地址 福建-南平市-政和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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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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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介绍

政和经济开发区的创立旨在提升传统产业,催生新兴产业,是省统战系统帮扶助推的重点项目,也是我县推进经济跃升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及招商引资的重要基地,已被省政府设立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发区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其中启动区2平方公里,重点布局竹制品深加工、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等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地理位置优越,地处“长三角”、“珠三角”、“海峡西岸”三个经济影响圈的叠合部,是闽北离港口蕞近的经济开发区,距三都澳港150公里、赛岐港100公里、武夷山机场120公里。

基础条件成熟,距城区6.8公里,紧邻宁武高速、松建高速、204国道和规划中的衢宁快铁站点,毗邻设有11万伏变电站,水资源、劳动力资源丰富,为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用地环境适宜,规划区内以低丘缓坡地为主,山地占80%,各产业区块由自然山体分隔,便于产业布局,为发展绿色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

政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政和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及布局方案

政和经济开发区建设是县委、县政府主打“工业经济”品牌,是致力于提升传统产业,催生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将为做大做强工业经济,拉大政和城区框架发挥重要作用。开发区建设立足县情,放眼长远,为了提高产业发展及项目布局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更好的为招商引资工作服务,实现产业集群,需进一步确定产业定位、细化和完善开发区规划布局。具体方案建议如下:

一、开发区产业规划背景

(一)南平市域产业园区产业情况

近几年来,南平市委、市政府为改变工业“短腿”现象,全面实施了“突出工业、突破工业”的发展战略,先后建立了南平工业园区、闽北经济开发区、荣华山组团、邵武经济开发区、建瓯工业园区等产业组团,其产生的集聚效应已成为推动市本级工业快速发展的新增长点。从主导产业来看,南平市域产业园区基本形成了以食品加工与林产加工、化工医药、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纸制品加工、电线电缆等为代表的七大成规模产业群。

(二)政和县周边产业园区产业情况

政和县与七个县市(松溪、建瓯、建阳、寿宁、周宁、屏南、庆元)毗邻,为了使城市产业结构得到有效调整,进而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七县市均已形成或将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园区。其中,除周宁县,都有竹木加工业;闽北经济开发区、周宁工业园区、屏南工业园区及庆元工业园区都有机械制造业。

(三)政和县域工业园区产业情况

近年来,我县坚持走工业化道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有效地促进了工业经济发展,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目前,我县工业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工业经济实力大大增强,以鹤林工业园区、铁山工业园区、石屯工业园区、东平工业园区等为代表的乡镇工业发展已初具雏形。2011年全县竹产业年产值达10亿元,以茶叶、酿造业为主的食品加工业产值近5亿元;全县竹产业、食品加工业有一定的基础。从我县工业布局情况来看,依托我县自然资源优势,竹制品加工、茶叶加工企业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璀璨“明星”。

二、开发区产业定位思路

通过对比分析,南平市工业园区的发展壮大及七大产业群的形成,为我县开发区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托。政和经济开发区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其产业定位应以丰富自然资源为支撑,充分利用其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与周边工业园区形成错位发展,实现以前期主导产业带动政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建议产业定位为竹木产品深加工、食品加工、精细化工、机械制造、塑料产业等为主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开发区产业布局及发展规划

开发区产业布局立足县情,放眼长远。以确定的竹产业、食品加工业、精细化工及塑料加工业、机械制造业等四大产业为主导,以各行业企业用地需求为参考,以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为前提,做到科学合理,长(期)短(期)结合,缓急相应。既考虑布局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又考虑当下产业集聚和企业用地的需求方向,综合各方面因素,布局如下:

(一)竹木加工综合产业园

1、规划范围:该园区位于启动区主干道北面和纵七路东面片区,规划用地面积1000亩。

2、产业功能定位:重点在竹茶具、竹餐具、竹厨具、竹家具、竹灯具、竹工艺品等六大系列的基础上引进竹制品深加工,附加值高的企业及产业链项目,形成一个规模较大、专业化的产业园。

3、入驻企业要求: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规模以上的竹木加工、机械制造及相互无受制的生产型企业;要求生产终端产品;产品附加值高、投资强度大的企业优先入驻。

4、建设规模及目标:计划2012年引进竹制品加工、机械制造企业3家;2014年12月前引进竹木加工及相互无受制企业20家;计划本区内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8亿元以上,于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投产。待竹木加工综合园全面建成投产后,年新增工业产值15亿元,创税6000万元;发展省级龙头企业5家以上,国家 级产业龙头企业2家以上,基本形成竹产业集聚效应。

(二)食品加工产业园

1、规划范围:该园区位于启动区主干道以南和纵七路以西片区,规划用地面积约800亩。

2、产业功能定位:利用资源与区域优势,发展食品加工链条。结合我县优势资源建设以农产品、副食品加工产业为主,形成一个规模较大、生态、环保的专业园。一是以圣农集团成熟的畜禽养殖加工业入园为契机,带动我县畜禽养殖及食品深加工产业快速发展;二是以养心草、葛根等系列产品开发为龙头,整合、拓展当地及周边县市资源以及旅游产业配套延伸的农副产品深加工,全面实现农副产品加工业取得突破;三是以我县具有悠久历史的茶文化和白茶地理标志、全县十万亩茶园资源为依托,加快发展茶饮料、茶叶萃取物加工产业,做大做深茶叶产业链,增强茶产业的竞争力,以实现茶业的科学发展、持续发展。

3、入驻企业要求:注册资本金600万元规模以上的食品、副食品、饮料、保健品等生产企业;要求生产终端产品;产品附加值高、投资强度大的绿色生态企业优先入驻。

4、建设规模及目标:计划2012年引进食品加工企业2家;2014年12月前累计入驻食品园的食品、副食品、饮料、保健品加工等生产性企业15家;区内食品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6.5亿元以上, 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投产。全面达产后,年新增工业产值20亿元,创税9000万元;发展国家 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2家以上,争创驰名商标1个,省级著 名商标5个。

(三)精细化工产业园

1、规划范围:该园区规划位于启动区南面潘坑头片区,规划用地面积1500亩。

2、产业功能定位:以“浙商园”的精细化工产业为主导,鼓励企业规模化生产,一体化发展,实现经济运行的良性循环,推动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3、入驻企业要求:引进无污染、无三废的企业;重点发展环保型、绿色生态型、当地资源深度加工的精细化工企业。

4、建设规模及目标:争取十二五末,引进规模以上精细化工企业15家以上,实现产值20亿元,创税1.2亿元。通过5-10年的建设,入驻规模以上精细化工企业50家,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以上,全面建成达产后该产业园区工业产值达80亿元以上,创税4亿元以上。

(四)机械制造及塑料加工产业园

1、规划范围:该园区规划位于省级经济开发区二期工业用地王山口片区,规划用地面积3500亩。

2、产业功能定位:主要发展数控车床、精密仪器制造、净水设备、汽车(专用车、变型车)配件及相关附件等,以及塑料包装生产、管材管件生产、复合型多功能农业大棚膜生产等项目,实现单一链零配件生产至全品链组装加工的产业链延展。

3、建设规模及目标:该产业园规划于2013年动工,争取十二五末入驻企业15-20家,实现工业产值10亿元,创税8000万元,于2018年前全面建成。待全面建成达产后,实现年工业产值25亿元以上,年创税收1.5亿元以上。

(五)新兴产业园

1、规划范围:该园区规划位于鼎前片区,规划用地面积约4680亩。

2、产业功能定位:主要发展为承载新兴产业的综合产业园。

3、建设发展规划:该产业园规划为2016-2020年中远期发展用地,作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拓展区。

(六)综合产业园

1、规划范围:该园区规划位于举金片区和坤口片区等两片,占地面积4384亩,其中举金片区2838亩,坤口片区1546亩。

2、建设发展规划:规划为2020-2025年远期发展用地,作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扩展区。

福建政和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积极鼓励企业入驻政和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发挥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的载体和平台作用,不断壮大县域经济,特制定我县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一、准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引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要求。鼓励优先发展竹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生物、现代光伏电子信息产业、塑料产业、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等产业。

2、达到相应的投资强度和规模。项目用地指标要求不低于省国土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建设厅共同出台的《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闽国土资源[2008]199号)相关要求。

二、优惠政策

入驻开发区企业达到准入条件后,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本优惠政策。

(一)用地政策: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出让,近期地价为4.6万元/亩,土地使用期限50年。并享受以下优惠:

1、开发区管委会提供“七通一平”(通路、给水、排水、排污、通电、通讯、广电及土地平整) 熟地。

2、集约用地奖励政策。为鼓励集约用地,投资项目生产用房是多层的,自投产之日起,36个月内平均每年每亩入库税收达到3万元,其三层以上部分(含三层)按每平方米50元奖励给投资方,奖励资金在投资方自投产之日起,36个月后核定后一次性结算。

(二)税收政策

1、外商投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开发区,享受国家、省、市有关税收减免规定的待遇。

2、入区企业与管委会签订入园合同后60个月内,年纳税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一次性给予企业奖励,其中,200-400万元的,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购地款总额的30%;400-600万元的,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购地款总额的40%;600-800万元的,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购地款总额的50%;800-1000万元的,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购地款总额的60%;1000-2000万元的,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购地款总额;2000万元以上的,除按上述办法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购地款总额)外,另给予一次性奖励800万元,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年纳税额达到上述标准的一半,可享受相应档次的税收奖励。

以上用于计算奖励的购地款,为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规定的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计算的用地面积购地款,超出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用地面积部分不予计算奖励。

3、对年纳税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对企业的土地供应、政府扶持等需求进行专题研究,给予更大的优惠。

(三)规费政策

1、新入开发区企业享受优惠水价。对新入开发区企业用水前三年按下调10%收取。

2、新入开发区的项目(企业),本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服务性项目费用减半收取。

3、涉及中央及省、市收费项目,由县直有关部门帮助入开发区企业争取尽可能的优惠减免。

(四)奖励政策

1、年纳税额达到县纳税大户要求的企业,县政府给予授牌表彰,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支持入开发区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实施品牌战略、实施技术标准、技术创新等,根据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给予奖励。

三、服务保障

1、实行全程“一站式”服务。入开发区企业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合同后,由业主提供相关资料,承诺遵守有关事项,企业项目立项、用地、环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以及各种证照申办,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代办,并指定专人为企业服务。

2、企业入驻后,发给《政和客商证》(一企一证),3年内享受如下优惠待遇:

(1)凡在开发区内投资兴业的客商、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可作为城镇户口迁入;

(2)客商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技术、技能骨干的子女入学,享受所在地居民同等待遇。

(3)公安部门若需对客商的活动进行检查,需出示由县公安局长批准的相关批件。

(4)公安部门发给企业生产运输车辆绿色通行卡,持客商证的客商,一般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

3、凡在开发区企业务工(开发区管委会提供务工证明)的农民工和外地工子女就学(义务教育阶段),由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所有收费与当地户籍学生相同。

4、除了安全生产部门,其它部门对开发区企业进行检查,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向开发区管委会报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检查、赞助、摊派。

5、对入开发区企业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抵押贷款,金融部门实行倾斜并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为企业招工宣传、用工介绍及提供各类培训。

7、入开发区竹木企业,县林业部门优先安排企业基地用材指标,并提供各类优质服务。

8、对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纳税大户的客商,可优先推荐其参加各种评先评优享受荣誉称号,或按照有关程序担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

四、其他

本规定从2012年6月15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规定有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归政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共政和县委 政和县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招商载体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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