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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发改委投融资处:四大产业可发行企业债融资
2015
05/05
22:25

今后,企业从事养老服务设施、城市停车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以及从事节能环保、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可通过发行企业债的方式融资。导报记者昨从厦门市发改委获悉,为充分发挥企业债券在稳增长、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拉动投资增长,国家发改委推出了四类专项债券。这也是国家首次鼓励企业通过发债来筹资。

养老产业可发行10年企业债

为解决我国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以此加大企业债券融资方式对养老产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

相比其他企业债券,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的准入门槛降低了不少。据了解,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的募集资金可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募集资金占养老产业项目总投资比例由不超过60%放宽至不超过70%。同时,根据养老产业投资回收期较长的特点,支持发债企业发行10年期及以上的长期债或可续期债券;在偿债保障措施较为完善的情况下,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5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政府出地市场出资共建停车场

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加大企业债券融资方式对城市停车场建设及运营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的指引。与养老产业一样,停车场专项债券也可享受一系列的政策扶持,比如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城投类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不受“单次发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地方政府上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限制。

发债募集资金用于按照“政府出地、市场出资”公私合作模式建设的城市停车场项目,鼓励发债用于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等方式,收购已建成的停车场统一经营管理。

同时,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采取“债贷组合”增信方式,由商业银行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债贷组合”是按照“融资统一规划、债贷统一授信、动态长效监控、全程风险管理”的模式,由银行为企业制定系统性融资规划,根据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将企业债券和贷款统一纳入银行综合授信管理体系,对企业债务融资实施全程管理。

名词解释:企业债

企业债券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债券。

按照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企业发债由地方发改委初审,转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厦门企业若想发债,可与兴业证券、宏源证券等专业中介机构联系;也可与厦门市发改委投融资处联系。想了解更多详细资料,不妨关注厦门市发改委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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