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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获批启用6个新增外贸作业港口口岸
2015
02/27
18:52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福建省政府日前同意启用我省港口口岸开放范围内新增的6个外贸作业点,其中,泉州有2个,分别是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化工码头3万吨及两千吨泊位、泉州港肖厝作业区11#泊位。

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在已开放港口口岸范围内新建的外贸作业区或涉外码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口岸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边检、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口岸有关单位对其生产、安全、查验和监管条件等进行验收,合格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启用,同时报海关总署备案。2014年底,省口岸办已会同有关口岸查验主管单位,对我市口岸开放范围内新增外贸作业点进行了验收。

与此同时,上个月国务院也已批复同意福建泉州港口岸扩大开放,开放范围新增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新增开放口岸岸线4630米、口岸泊位6个,标志着泉州石井口岸获得了“国际通行证”,将实现一类口岸对外开放功能。

经济界人士表示,新增外贸作业点以及扩大口岸开放,这对促进泉州港口核心竞争力以及外向型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2014年,泉州市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1200.70万吨、比增3.67%,完成年度计划的101.82%;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3100.41万吨,比增29.80%;集装箱完成188.45万TEU、比增10.81%,完成年度计划的101.87%。

“当前,我市坚持"海、陆、空"三线并进,构筑全方位立体化开放新格局,拥有泉州港、泉州晋江国际机场、晋江陆地港等开放口岸,此次新增两个外贸作业点,加上此前不久国务院批复口岸扩大开放,新增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后,泉州港口岸功能将得到延伸拓展,对外贸易量将进一步扩大,泉州口岸开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口岸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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