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我省将完成对民间投资准入条件的放宽工作,除国家规定的限制和禁止投资领域外,我省将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日前,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完善促进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工作实施方案》,从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完善产业发展市场机制、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等五方面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其中,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准入条件、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最大亮点。
根据《方案》,12月底前,我省将研究制定民间资本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管理办法,拓宽民间资本投资范围和领域;引导民间资本、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础产业和社会事业,并探索建立投资回报模式,为民间资本进入各领域提供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
同时,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提出,通过增资扩股、股权置换、股权转让、交叉持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跨国公司、央企、台资、民企战略合作,广泛引入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有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发展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在下半年,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工作。在所出资企业层面,选择条件较成熟的企业启动集团层面的多元化改革;在子企业层面,从每家所出资企业中选取有条件的子企业开展产权多元化改革试点。上述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
此外,《方案》还要求,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层和技术骨干持股的有效方式。对IT、服务业等市场高度竞争、主要依靠技术研发创新和人力资源获取竞争优势的企业,鼓励关键岗位和经营管理者、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以现金、技术等方式出资参与本企业改制,并适时研究制定我省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