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经过严格审评,授予10家“福建省现代渔业产业园区”称号。涵盖了标准化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渔业种业、休闲渔业、水产品加工、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业等类型,是我省业内的排头兵,将以强带弱,创新驱动,形成现代渔业的良好发展态势。
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
产业园成立于2009年7月,总规划面积1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制品、海洋生物医药材料、海洋生物育种和健康养殖、海洋生物服务产业及海洋生物综合配套产业等五大领域。目前已入驻海洋生物企业8家。2013年海洋生物企业产值1.4亿元,税收1400万元。是“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和福建省首批“海洋产业示范园区”、福建省“现代渔业产业园区”,也是国家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蓝火计划”中的“海洋生物产业技术转移示范基地”。
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
中心于2006年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在三沙港区设立,成为国台办在中国大陆首家批准支持设立的台湾水产品加工、贸易集散基地。该园区规划全面推进海洋渔业、海洋工业、海洋服务业建设,努力实现“三产”超百亿元产值的宏伟目标。园区将建设成为承接海峡西岸闽、浙、江、粤、台湾及东南亚等周边发达地区的相关产业集聚新高地。
石狮海洋生物科技园
园区位于石狮的东北角,被纳入福建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同时被纳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福建省级海洋产业的示范园区。
园区将重点打造海洋生物科技产业链条,从前端的渔业捕捞、海产品加工到中端的海洋生物活性物提取,到末端的海洋生物医药、保健食品、化妆品与精细化工产品、生物饲料、生物技术农药的研发和生产。
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水产品加工区
园区位于东山县城西埔城区,是国家级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点支撑产业园区。2012年,园区水产品深加工企业12
家,规模工业企业11家,水产品加工业产值42.94亿元。拥有一批国家及省级的龙头企业,其中海魁水产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在德国上市首家水产加工企业。
福清市龙田工业区水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
龙田镇地处福清市龙高半岛,是福建省省重点中心镇,1996年设立省级工业小区,2005年12月经农业部批准为第二批全国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基地现拥有水产品加工销售企业16家。企业全部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和ISO14000认证。加工水产品远销国内外,其中南美白对虾系列产品出口占全省80%,贝类出口规模位居全国县(市)第一。2012年水产品加工量达22万吨,产值35.2亿元。其中出口25.5亿元。
连江县官坞海带良种园区
园区位于连江县筱埕镇官坞村,占地150亩,海带育苗池面积2.5万平方米,年产海带苗15万片(大片),是全国最大的无公害良种海带育苗基地,也是南方唯一的国家级海带良种场。培育的“黄官一号”海带种苗质量连续10年在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园区内现有海带加工厂1万平方米,是福建省最早的盐渍海带加工基地,建成了全国首条熟干海带生产线。
莆田后海池塘养殖园区
园区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东峤镇和荔城区北高镇的交汇处,总面积3.03万亩,水产养殖面积2万亩,农业面积10300亩(含林业)。园区内主要从事海水养殖、贸易、苗种、饲料、餐饮、休闲等生产和服务,进驻相关生产企业18家。水产养殖年产量达1.3万吨,产值达2亿元。
福建宏峰泰健康养殖园区
养殖园区位于福清市沙浦镇牛峰村,拥有苗种繁育基地、养殖基地、珍稀鱼类养殖基地、海珍品加工基地等,总资产1.6亿元。主要开展海参苗、鲍鱼苗繁育和龙胆石斑鱼、刺参、鲍鱼等高端海产品的循环水养殖模式的技术开发,年可生产优质海参苗20吨、鲍鱼苗3000万粒、刺参150
吨、成鲍300吨、龙胆石斑鱼70吨。
清流县沧龙池塘养殖园区
养殖园区位于清流县嵩口镇沧龙村,园区池塘养殖面积1242亩,年产量1200吨。采用“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组织管理模式,水产品产量和质量得到大幅提高,经济效益显著。2007年12月被授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
厦门小嶝岛休闲渔业园区
园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小嶝岛,占地面积350亩。开设晒盐科普基地、“美人海”漂浮、盐疗、韩式汗蒸、水上自行车、皮划艇、摸鱼摸虾、垂钓等多种娱乐项目,每年接待10万余人次,收入超过千万。2012年被评为“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百姓富、生态美”2014年福建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公共参与活动启事
为增强社会公众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引导公众科学放生理念,实现人、海(河)、鱼和谐发展,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公益捐资、认购活动,鼓励企业、学校和社会公众通过认购放流苗种、捐助资金、参加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参与放流活动。
具体捐资、认购银行资金专户账号为:
户 名: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账
号:9010210010010000110502开户行:福州农商银行华林支行联 系 人:赖艳华
联系电话:0591-87802597。
单位和社会团体捐资、认购金额最低1万元起,个人捐资、认购金额最低100元起。单位和社会团体捐资、认购金额5万元以上,个人捐资、认购金额1万元以上,将颁发捐资、认购证书,并可受邀参加放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