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我省明确和规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重点,要求围绕文化改革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着力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培育,产业园区和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以及有市场开发前景和竞争力的原创文化产品项目等。
同时,明确资金使用方式。主要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等方式给予支持,其中对转企改制文化事业单位、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或跨区域整合,可适当补充国家资本金。
此外,还将建立文化产业发展专家库。组织社会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项目予以公示,提高项目审核的专业化水平和透明度,完善资金分配程序。四是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资金分配或项目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时将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全过程监管确保补助资金使用的合规、安全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