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同时废止2008年印发的《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今年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同时启动,重点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龙头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据悉,为适应创新发展的需要,《办法》扩大了申报企业的范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依托企业;更多考虑申报企业的专利运用,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销售额连续三年保持增长;增加申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条件,要求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能够较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申报年度前三年无行政或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同时,《办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如增加优先支持实施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贴息,组织服务机构入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辅导等扶持措施;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增加了网站公示、督导检查和期满复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