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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研究应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引资总额度2.43亿美元
2014
04/19
22:13

 记者从由亚洲开发银行、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主办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培训会上获悉,多年来,黑龙江省坚持引资与引智并重,在认真做好主权外资引进及债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就PPP模式研究和应用,积极与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开展合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PPP是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基于具体项目的合作融资模式,即由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投资或由社会资本独立投资建设项目,政府给予一定时期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将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的融资模式。PPP主要适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能源、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农林水利等诸多领域具有长期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近年来,黑龙江省积极引进国际智力资源“催化”潜在PPP项目。2009年,黑龙江省利用亚行赠款实施了“省级发展战略”技术援助项目,对运用PPP模式的关键要素、可行策略等进行了系统研究。2014年年初,基于在PPP模式认知和能力培养方面的广泛需求,黑龙江省再度与亚行合作实施“PPP领导力建设项目”,通过PPP论坛、业务培训及案例研究等,帮助各级政府快速提升PPP合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并借此催生具有良好示范意义的PPP项目。

在省内重点项目建设领域积极利用PPP模式。为摸索出一条适合省情的PPP操作及推广模式,黑龙江省积极搭建非主权融资合作对接平台,引导亚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在城市发展、节能环保等领域,与省内有潜力的非公经济体开展直接融资合作。同时,紧密契合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先后向国家申报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控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PPP类项目,引资总额度约合2.43亿美元。

在基础设施领域探索创新PPP合作模式。黑龙江省重视PPP项目的示范性与创新性,在合作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为例,该项目投资额大、涉及面广,在PPP模式设计上,经多方深入研究,采取“政府财力投入一部分、供热企业从节能效益中贡献一部分、节能服务公司利润让渡一部分、建筑产权所有者少担一部分”的新型融资方式和创新运作机制,有效“捆绑”整合多种资源,合力推进节能改造工作,加快了哈尔滨市区超过5000万平方米非节能建筑的改造进程,在不增加社会成本的前提下实现了“四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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