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漳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培育产业龙头十条措施的通知》,大力培育产业龙头企业。
据了解,漳州市政府将每年根据筛选认定标准确定一批市级产业龙头企业和后备龙头企业,列入全市产业龙头企业名单的享受多项奖励补助政策,产业龙头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此外,还有资金支持、税收奖励、鼓励引进龙头、优化金融服务等9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市政府鼓励龙头企业发展创新平台,对新设立国家级的创新平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博士后每人给予5万元的科研、生活补助。
据了解,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