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有效引导辖区内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发挥金融助力乡村振兴作用,经研究,决定对符合我区乡村振兴贴息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利息补贴政策支持。
一、乡村振兴贴息贷款利息补贴对象
2022年度由总部在本辖区内的金融机构作为试点,对符合下列乡村振兴项目进行贷款的,由区财政给予金融机构相应的利息补贴(非担保性质)。2023年度开始,对注册地在辖区内的其他金融机构按要求开展乡村振兴贷款活动的,一并纳入补贴对象。
二、乡村振兴贴息贷款项目
(一)菌菇产业贷款
1、贷款对象:经漳州市角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的(均需予以盖章确认,非担保性质),并由贷款金融机构最终确认符合相应贷款要求的辖区内从事菌菇产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农户及其他经营主体。
2、贷款用途:纳入贴息的贷款用途仅限于从事菌菇产业生产经营相关,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培养料、支付电费、水费、覆土材料、运费、人工费等。
3、符合的菌菇产业贷款利率标准:纳入贴息的贷款年利率不高于5.5%。
4、贴息贷款额度:单户农户可纳入贴息的贷款年日均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他经营主体不超过30万元。
5、乡村振兴贴息贷款利息补贴标准:利息补贴金额=符合贷款贴息标准的客户在上一年度的贷款年日均*1.5%。
(二)乡村创业贷款
1、贷款对象:经区农林水局推荐的(需予以盖章确认,非担保性质),并且注册地必须在辖区内的经营主体,该经营主体设立时间(以营业执照颁发日期为准)为贷款发放前(以贷款合同签订日为准)一年度内,最终由贷款金融机构确认符合相应贷款要求。
2、符合的创业贷款利率标准:纳入贴息的贷款年利率不高于5.5%。
3、乡村振兴贴息贷款利息补贴标准:利息补贴金额=符合贷款贴息标准的客户在上一年度的贷款年日均*1.5%。
(三)巾帼振兴贷(定向乡村振兴方向)
1、贷款对象:经区妇女联合会推荐的(需予以盖章确认,非担保性质),并由贷款金融机构最终确认符合相应贷款要求的辖区内从事乡村振兴相关产业经营的女性借款主体。
2、符合的经营性贷款利率标准:纳入贴息的贷款年利率不高于6.6%。
3、乡村振兴贴息贷款利息补贴标准:利息补贴金额=符合贷款贴息标准的客户在上一年度的贷款年日均*1%。
三、乡村振兴贴息贷款利息补贴资金来源:纳入当年区财政预算,年度利息补贴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若超过年度预算,则各金融机构的补贴资金按项目贷款额比例分配。
四、乡村振兴贴息贷款利息补贴流程
每年由乡村振兴贴息贷款金融机构编制上一年度贷款贴息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区推荐单位审核后,由区财政局统一发放贴息贷款利息补贴款。
五、违规处置
严禁非乡村振兴贴息贷款项目申报利息补贴,对于编造虚假财务会计信息,伪造贷款合同,贴息贷款使用范围不符等骗取套取财政贴息资金的行为,一经核实,追回贷款贴息资金,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其他说明
1.支持的项目需纳入规模企业统计申报才能享受贴息贷款利息补贴。
2.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公布之日期间已实施乡村振兴贴息贷款的金融机构经区推荐单位审核后可享受利息补贴。
3.本实施方案由漳州台商投资区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