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李琪
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福建将打造“三基地、两集群、一中心”,即培育和壮大三个生产基地(“福宁岩莆”新能源乘用车、“厦漳”新能源客车、“岩明”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生产基地);打造两个产业集群(闽东北新能源乘用汽车、闽西南新能源商用汽车产业集群);壮大宁德、厦门、漳州、南平、福州、龙岩等新能源电池产业规模,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先进制造业中心,万亿级产业集群。夯实福州、厦门、宁德、泉州、莆田、龙岩、南平等零部件配套产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
推广新型充电技术
《规划》提出,各级政府应制定公共充电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将其纳入国土空间控制性详规。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
要重点补齐乡镇、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在乡镇机关、医院、车站、集市、乡村景区等人流较大区域,以及商贸、邮政、供销、运输等乡村物流基地,开展充电设施布点建设,作为乡村居家充电的有益补充,至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设施在乡镇全覆盖。新建居民小区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按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占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不低于20%的充电停车位。
支持推广换电模式。提出围绕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
同时,推广新型充电技术,支持超级快充、V2G充电、储能充电、无线充电、储充检一体化等新技术应用示范。支持推广应用新型充(换)电装备,支持研发应用无线充电技术和智慧能源微网系统。
加快技术研发创新
《规划》提出,要加快技术研发创新,包括加强整车集成技术、关键零部件技术和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同时,还提出要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运行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设施平台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接入管理,通过在线监测技术进一步完善关键系统故障和紧急情况预警实时监测系统。
《规划》明确,到2025年,力争福建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销超过20万辆,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全省新能源动力和储能电池产能超过400GWh,全产业链产值超过6000亿元。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率居全国前列;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编辑:陈陈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