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福建率先倡导生态省建设,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首个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6年获批建设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017年福建光泽县被授予“中国生态食品名城”称号,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生态食品的热议。生态食品,作为一个全新的理念,伴随着福建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全面推进“中国生态食品城”建设,保证生态食品质量,建立生态食品市场秩序,光泽县人民政府向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提出了制定《生态食品评定通则》团体标准的申请,协会依照程序制定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生态食品评定通则》(T/FJSP 0004—2018),标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对生态食品概念进行全新定义,对生态食品属性要素和生态食品评定要求等进行规范,可作为福建生态食品的市场准入条件,引导福建食品行业积极、健康地开展生态食品生产与加工,并探索实践出一套符合福建情况的生态食品认证工作机制,适时启用认证标识或认证证书;协会制定《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生态食品评定委员会工作规则》,成立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生态食品评定委员会,负责生态食品评定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开展福建省生态食品评定工作。获得生态食品称号的产品及所在企业,协会将推荐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名优产品、质量奖、龙头企业等荣誉评选的优先考虑对象。
团体标准《生态食品评定通则》可有效规范生态食品产地、生产、加工、包装和储运等环节,食品企业在符合该标准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制定具体品类生态食品的产品标准或技术标准,作为企业生产的依据。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生态食品的评定为保障福建生态食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建立和完善福建生态食品市场,提高生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水平;引导福建食品行业积极、健康地开展生态食品生产与加工,加快构建福建生态食品全产业链,加快培育千亿食品产业集群,推动福建生态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