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 黄进发
福建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是连接台湾海峡东西岸的重要通道,也是海外侨胞和台港澳同胞的主要祖籍地。作为少数民族散居省份,福建56个民族成分齐全,有19个民族乡、567个民族村,全省少数民族常住人口79.69万人。其中,畲族人口全国最多。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全省民族工作系统立足福建的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积极支持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窗口建设的效应正在逐步显现。
70年工作历程:机构与政策
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各民族真正平等和紧密团结创造了根本前提。
1952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民政厅设立民族事务科,着手开展民族地区访贫问苦、调查研究、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等工作。当时,调查研究的一项重点任务是确定民族成分。省里抽调干部参加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福建组,从罗源县八井村、漳平县山羊隔村逐步展开调查,最终写出调查报告约70万字,为确定畲族族称奠定了重要基础。1957年,省政府在原省民政厅民族事务科的基础上设立民族事务处,在少数民族聚居县设立民族事务科,全省的民族事务工作机构网络初步形成。1962年11月,首届福建少数民族代表会议在福州召开,来自全省畲、回、满、蒙古等民族的168名代表参加。会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卫生、文化、教育等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大大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当家做主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福建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对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实现了民族工作的拨乱反正。1983年,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有关地(市)县也相继成立民委。1984年,在政社分开、建乡选举中,福建省第一个民族乡乡政府——连江县小沧畲族乡政府成立。民族工作的重点已转移到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上来,民族地区因地制宜推行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此同时,全省多所学校从1988年开始开办少数民族预科班,为少数民族文教事业的发展培养了大量人才。1994年,省委、省政府在福州召开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探讨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民族工作的新途径。1996年,省政府设立福建省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委员会由19个厅局领导组成。1999年10月,《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通过,从而开创了全省民族法治工作的新局面。2000年,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组建,不再保留原来的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此后,省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的设置一直延续下来。
进入新世纪以来,福建各级各部门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作为推进全省民族工作。特别是2015年5月,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福建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福州召开。会后,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团结的政策措施。围绕打赢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战,每年省财政和19个省直单位、沿海19个县(市、区)共同出资400万元,分别挂钩帮扶19个民族乡,全省每年共投入至少7600万元帮扶19个民族乡;各设区市建立健全由民族村所在的市、县(区)部门和发达乡镇(街道)共同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机制,实现了全省567个民族村挂钩帮扶全覆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闽工作期间提出的努力建设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窗口的总体要求,全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祖国东南、海峡西岸唱响了一曲又一曲共同团结进步之歌,打开了一扇又一扇共同繁荣发展之窗。
70年工作成就:发展与团结 由于历史原因,福建少数民族人口的70%都居住在边远偏僻的山区和半山区,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差,有些地方甚至“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经过新中国70年来的持续帮扶,少数民族乡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952年全省土地改革全面展开,少数民族群众分得土地、房屋,并从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中解放出来。到1984年,全省绝大部分民族地区的温饱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近年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截至2018年底,全省少数民族建档立卡的11581名贫困人口,未脱贫的仅剩28人,人均收入4500元以下的少数民族贫困村已全部摘帽,并涌现出以宁德市赤溪畲族村为代表的一批脱贫先进典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民族乡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上个世纪50年代初开展民族工作,除经费安排上给予照顾外,一开始就注意从办卫生医疗和兴办教育事业着手。1952年、1953年,各地普遍拨款为少数民族村创办民族小学,1958年在福安创办了民族中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扶持力度的加大,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民族中学和民族班少数民族助学金制度的建立,惠及了上万名少数民族学生。民族乡村卫生院、敬老院、文化站建设不断加快,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全省先后命名10个民族体育竞赛和表演项目基地,精心组织实施了宁德市畲族博物馆等11个少数民族文化精品项目,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局面不断巩固。从上世纪50年代组织代表参加全国畲族国庆观礼团,到1983年首次召开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再到近年来创新推进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窗口建设,福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内容越来越丰富。少数民族各类节庆活动的举办,有力增强了各民族的“五个认同”。2018年,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成功举办了福建省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全省各地近400名各民族演职人员参加演出;成功举办了2018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三月三”节暨福建省第七届“三月三”畲族文化节、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丰收节,来自海峡两岸的近600名嘉宾和5万多名各民族群众热情参与;成功举办了全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省21个民族的700多名运动员、教练员参加比赛。这些活动都有力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成为相互了解、增进友谊的重要平台。
70年工作经验:窗口与主线
光耀年华,辉煌七十载;团结进步,中华再复兴。70年福建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正确指引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领导的结果,是广大民族工作干部接力传承、辛勤履职的结果,也是民族乡村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结果。回首70年民族工作走过的道路,有以下经验特别值得我们传承发扬。
第一,传承一项最宝贵的财富。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探索实践,到改革开放之初的拨乱反正,再到新世纪以来的创新推进,福建民族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其中最为弥足珍贵的,就是习近平同志在闽工作期间关于民族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在宁德工作期间,畲族乡村的脱贫成为习近平同志思考的重要篇章。他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提到,畲族地区要真正实现脱贫致富,就必须首先考虑如何增强经济自主的能力和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走出一条适应于自身发展的路子。担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期间,习近平同志曾经接受专访,提出福建民族工作要做到“两手抓”,开好“两个窗口”。“两手抓”,即一手抓农村的民族工作,一手抓城市民族工作。“两个窗口”,即宁德的畲族窗口和泉州的回族窗口。这些符合省情又具有前瞻意义的战略性思维,至今仍然指导着我们在民族工作领域的具体实践,成为福建民族工作系统最为宝贵的思想和精神财富,必须长期传承和弘扬。
第二,围绕一条最鲜明的主线。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自1956年畲族确定为单一民族,到1983年省民族委员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委员扩大会议,再到从1998年开始连续20多年来实施省直单位和沿海发达县(市、区)挂钩帮扶民族乡,福建民族工作的立足点和着眼点都是要加强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70年走过的团结发展历程,已经使福建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我们既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也坚决反对狭隘民族主义,自觉克服和消除一切不利于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消极因素。展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仍然要高举团结的大旗,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鲜明主线和衡量标准,贯彻到民族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一切政策举措都由此着眼,一切资源都往此着力,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迈上更高水平。
第三,建设一个最明亮的窗口。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对民族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福建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窗口建设对内可以起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示范效应,对外可以起到凝聚海内外同胞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团结作用。近年来,全省民族工作系统以“团结干事、严谨办事、用脑做事、大胆管事、干净成事”的工作理念,稳步推进全省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宁德赤溪畲族村为代表的一批少数民族村,已经成为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窗口;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着力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务工求学就业等工作,正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窗口;一批少数民族文化精品项目和节庆活动的举办,成为促进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窗口。我们还支持利用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海峡两岸民族乡镇发展交流会、海峡两岸少数民族茶产业交流会等平台,加强与台湾少数民族同胞的文化交流,更好服务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大业;围绕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支持泉州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为“一带一路”民心相通作出积极贡献。相信在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指引下,八闽大地推进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窗口建设,一定会开出更加鲜艳的花朵,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