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8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及推动闽菜“走出去”,福建出台多项扶持政策,支持家政、餐饮等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对企业主体奖励,对经营满一年且年经营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福建省外家政服务品牌企业,予以营业额5‰给予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商业保险补助方面,对来自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老区、苏区的员工购买家政综合险等商业保险的家政服务企业按缴纳保费的40%的补助;企业扩大规模、连锁经营补助方面,对年经营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省内(不含厦门)净新增门店3家及以上且每家使用面积在25平方米及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每家新增门店5万元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标准化和规范化奖励方面,对被认定列入家政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牵头起草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提升家政服务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补助方面,对年经营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且新增10名及以上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家政服务员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示范性家政服务站奖励,对经各地市验收达标并经省创建示范性家政服务站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给予每个5万元奖励;对美食街(城)创建奖励,对经福建省美食街(城)创建评审办公室评选认定的福建省美食街(城)每个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对福建省美食街城创建评审办公室的创建评审费用(差旅费、专家评审费等)按实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