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新中国成立的30多年时间里,福建长期处于祖国“海防前线”这样一个军事战略位置上,加上“文化大革命”十年的破坏,使福建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和优势无法得以发挥和施展。
至“文化大革命”前夕,全省仅拥有设备一般的对外接待宾馆7座,床位近1000个,年接待人数近1.3万人次,15年间(1950-1965年)全省仅接待来闽探亲、观光、求学和定居的华侨、华裔、港澳同胞以及外国人11万人,其中外国人不足1000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决定对福建实行特殊的经济措施,先后开放了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等四个城市和武夷山风景区。为了适应接待外国游客日益增长的需要,1979年在福建省中国旅行社设立了外国游客接待科。
1980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翌年11月又成立了福建省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后改为福建省旅游局),做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管理全省旅游事业的职能部门。从此后,福建现代旅游业有了自己的决策指挥部。
福建省旅游局成立后,一方面着手组建自己独立的、成龙配套的现代旅游接待系统,先后成立了中国国际旅行社福州分社(随后厦门、泉州、漳州、武夷山等地也成立了支社)、福建省旅游公司、福建省旅游汽车公司、福建省旅游服务公司、香港华闽旅游有限公司,并接收、改造了福建省东湖宾馆,另一方面,着眼全省的旅游管理工作,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建阳、龙岩等地、市也相继成立了旅游管理机构。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对旅游工作,给予极大的关怀和支持。1984年2月,省委、省府主要领导在听取旅游工作情况汇报后,提出了“当年起步,三年有显著变化,1990年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要求。在省委、省府的关怀和各部门的支持下,经过全省旅游职工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开拓,从1981年以来,来福建探亲、旅游、洽谈贸易的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胞,每年都以25-30%的速度增长。
旅游是对外开放的开路先锋,而对外开放又给刚刚起步的福建旅游业增添了巨大的活力。据不完全统计,“六五”期间,福建共接待海外游客110.8万人次,创汇2.4亿元(人民币兑换券,下同)其中1985年接待人数达32万人次,旅游创汇8000多万元,1986年接待人数达36,2万人次,旅游创汇1,29亿元,大大缩短了与全国一些重点旅游省市的距离,预示着福建旅游业开始起步,有所突破,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主要标志之一:风景区建设初具规模。据不完全统计,为了保护、修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严重破坏的风景名胜,在“六五”期间,国家、地方、部队(城建、文物、旅游)用于这方面的资金达5千万元以上。厦门、武夷山、福州、泉州等风景区已初具规模,基本上形成了“一区(以厦门为中心的闽南三角旅游区)一山(武夹山风景区)一线(即以福州为中心,联接一区一山的旅游线)”的旅游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