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主体、企业项目有效对接,省财政厅近期发布《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投资指引》,对基金的投资领域、投资模式、规模和期限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投资领域方面,主要包括文化创意、文化旅游、出版(含数字出版)、印刷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广告动漫等,重点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以及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
在投资模式上,将根据投资主体和项目特点,采取差异化的投资模式,包括债权、股权、股加债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形式。
在投资规模和期限上,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不超过3亿元,项目期限最多不超过基金运营期限,投资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同期同类资金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