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福建居民能享受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台湾同胞也可以申请享受。记者日前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涉及就业创业的有11条。主要包括台湾同胞在闽就业创业同等享受福建居民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将原先台湾大学生毕业后5年内来闽就业、享受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优惠政策,拓展到所有来闽就业创业的台湾居民,均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福建居民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根据《意见》,进一步开放事业单位招聘引进台湾人才,台湾大学生报考福建省事业单位的,由原先仅限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台生,放宽到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湾同胞。对符合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台湾人才,可通过直接考核入编方式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对引进到福建省高校、省属公立医院工作的台湾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认定其专业技术水平,自主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同时,放宽台湾居民来闽就业的职业资格限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方面进一步改进完善福建省已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工作流程,鼓励台湾同胞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进一步优化台湾医师来闽办理执业资格认定和短期行医等服务,支持已取得相应资格的台湾证券、期货、基金从业者通过大陆法律法规考试后在闽执业,对持台湾有权机构颁发的会计、规划、建筑、咨询、金融、医疗、旅游等执业证书的台湾专业技术人员,按其证书许可范围,可在福建省自贸试验区内按有关规定开展相应业务。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方面,在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汽车维修工等职业资格考试中,对台湾同胞简化流程,直接采认技能水平,只进行理论考试(可采取在线考试方式)、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据了解,省人社厅积极推动技能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举措,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向台湾同胞开放,目前,已有3700多名台湾同胞在闽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