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和国家航天局联合下发了《卫星应用助力数字福建创新发展总体方案》,旨在促进“数字福建”从地上向空中拓展,从陆上向海上、海外拓展,构筑立体化、三位一体的战略信息保障体系。到2020年,拉动卫星应用千亿产业集群。
5个方面实施“卫星+”示范应用工程
据介绍,我国在轨卫星已达200颗。其中,通信卫星在轨18颗,移动通信覆盖我国、周边及海丝沿线,宽带通信覆盖全球主要地区;北斗系统导航卫星在轨25颗,为我国和亚太地区提供定位精度优于10米、测速精度优于0.2米/秒、授时精度优于50纳秒的导航定位服务,并正形成全球服务能力;遥感卫星在轨超过50颗,气象遥感可提供全球小时级、我国及其周边地区分钟级服务。
根据《方案》,福建将推进“151”卫星应用创新示范工程建设,即建设海丝空间信息港、实施5个“卫星+”示范应用工程、打造卫星应用产业集群。海丝空间信息港是卫星相关应用数据和信息的汇集与交换地、规模化人才的集结与锻造地、高精尖技术的转化与创新创业孵化地,具体包括空天地海基础设施、海丝卫星数据服务中心、海丝卫星应用技术服务中心、海丝卫星应用培训与交流中心、海丝卫星产业发展基地等建设任务。
“卫星+”示范应用工程,主要从数字政务、乡村振兴、智慧城市、闽台融合和海天丝路5个方面实施“卫星+”示范应用工程。其中,“卫星+”数字政务应用工程。着力于拓展时空大数据在福建省政务领域的应用深度和广度,尤其是提高服务的时效性,进一步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与环境监管、公共安全与灾害应急管理等方面推进卫星应用。
“卫星+”乡村振兴应用工程方面。全面开展福建省广大乡村资源禀赋、环境状况、基础设施等监测,支持福建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多方提升农民幸福指数,从美丽乡村建设、智慧农业、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健康乡村等方面推进卫星应用。
“卫星+”智慧城市应用工程上,面向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推进时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结合市政业务的创新融合应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从城市精细化管理与脉动分析、城市智能交通、智慧社区服务、公共安全与应急、地下空间管理、现代物流管理、智慧医疗保障等方面推进卫星应用。
“十三五”末拉动千亿元级产业集群
《方案》提出,福建将打造卫星应用产业集群。重点在空间信息产品加工与软件产业、卫星及应用技术与装备制造、“卫星+”互联网运营服务、空间信息资讯服务、“卫星+”文化旅游产业等方面加快推进福建省卫星应用产业发展,力争在“十三五”末拉动千亿元级产业集群。
在空间信息产品加工与软件产业方向。引导相关企业在综合空间信息产品研制与生产、遥感数据处理与应用软件研发与销售、空间信息定制服务等方面深化拓展。推进福建省各级政府部门结合相关主体业务实施政府采购卫星数据应用服务。
卫星及应用技术与装备制造方面。结合我国卫星系统规划、建设、运行和应用推广需求,积极在卫星宽带互联网通信终端和芯片、卫星L波段移动多媒体广播终端和芯片、卫星部件、单机或载荷、导航终端与地面设备、遥感数据处理与应用终端等方面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进福建相关卫星乃至航天工业跨越式发展。研制智慧海洋渔业卫星船载产品,推进相关产业发展。
“卫星+”互联网运营服务主要结合出行服务、共享经济、移动支付等新经济新业态,综合应用卫星数据或技术手段,在综合位置服务(包括地图导航、物流跟踪、差分校正信息转发等)、面向智能终端的即时通信和电子邮件服务、民生关爱与康养、医疗和教育、智能交通、远洋渔业等方面推进产业发展。
空间信息资讯服务。以遥感数据增值服务为内涵、以卫星通信为渠道和手段,结合导航、地理信息系统等,积极发展面向政府和大众的气象信息资讯服务、海洋信息资讯服务、大宗作物期货交易空间信息资讯服务、碳交易空间信息资讯服务、保险空间信息资讯服务、物流空间信息资讯服务、旅游空间信息资讯服务等。
“卫星+”文化旅游产业。充分挖掘我国航天精神文化财富,与海洋文化、海丝沿线国家或地区文化等有机结合,积极宣传我国航天事业和福建省建设成就,大力弘扬人类探索未知、勇攀高峰精神,积极在“卫星+海丝、海洋”游乐园、科普与游乐场馆、影视与动漫制作、手游与电竞、周边产品制作与营销,以及相关景区、古建筑虚拟或增强现实体验等方面推进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