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标志着我省首批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9个县(市)将正式试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这9个县(市)分别是:永泰县、泰宁县、周宁县、柘荣县、永春县、华安县、屏南县、寿宁县、武夷山市。
据介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引导和约束产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全省生态安全保障水平,对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要求,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政府要定期对《负面清单》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每年底形成自查报告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要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地《负面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专项报告上报省政府,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