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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激活“金融”血脉 助力海洋产业
2018
03/27
12:28

金融是壮大海洋经济的重要保障,是海洋实体经济的血脉。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涉海企业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福建省自2012年实施海洋经济试点工作以来,积极探索推进金融创新服务和普惠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新模式、新机制,全省海洋产业不断优化,海洋经济总体实力迎来了持续提升的新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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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互联网)

发挥财政资金拉动作用,解决涉海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为解决有市场、有发展潜力但抵押不足的海洋产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探索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创新,由政府出少量风险保证资金与银行合作,降低银行融资抵押门槛、执行利率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尽最大限度让利于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2013年,福建省投入5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分别与中行福建省分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合作共同开展现代海洋产业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自2013年底发放出首笔贷款以来,至2015年6月底合同到期,已累计授信贷款6.5亿元。

2016年初,福建省又与中行福建省分行开展现代海洋中小企业助保贷业务二期合作。至2017年12月底,已累计授信贷款4.59亿元。

2016年1月,福建省与福建海峡银行合作共同开展福建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重点解决区域创新示范项目配套资金问题。至2017年12月底已累计授信贷款1.55亿元。

此外,福建省还投入2000万元设立保证保险风险补偿金,开展海洋科技创新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科技贷)试点工作。2016年6月,海洋渔业保证保险业务完成4方协议签订,业务正式展开。截至2017年12月底累计授信贷款6500万元。

设立海洋产业创投基金,支持海洋企业做大做强

福建海洋强省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形成综合竞争力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为扎实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福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海洋产业,帮助海洋渔业企业做大做强。

2017年,福建省财政出资5000万元,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福建海峡银行、中南建设几方共同参与,设立福建省远洋渔业产业基金,支持远洋渔业发展。基金规模10亿元,现已完成协议签订并正式注册基金公司,2017年底前已完成1家远洋渔业公司投资,金额3000万元。

2015年下半年,福建省与厦门市分别投入2500万元财政资金设立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海洋产业基金,基金规模1.026亿元,重点支持厦门地区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目前已选定建信(厦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组建公司,2017年3月正式组建,目前已完成两家拟投资企业合规性审查。

2017年,福建省还安排海域生态补偿金2602.59万元(首期资金),设立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海峡资源保护与开发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支持开展海域生态修复活动。

推动金融产品不断创新,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海洋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全面、系统、精准的金融支持。近几年,福建逐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海洋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2013年以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先后与建行、中行、民生银行、浦发行、省投资集团、大地保险等17家金融保险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深化战略合作和项目合作,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为海洋企业提供便捷和优质的服务,共同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壮大。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信贷产品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扩大贷款抵(质)押物范围,试行各类船舶、在建船舶抵押融资模式和海域使用权质押贷款等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型信贷模式。如2013年办理了洋屿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抵押登记,实现贷款金额8000万元,开创了全国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先例。

通过深化战略合作和项目合作,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为海洋企业提供便捷和优质的服务。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和中行、民生银行、海峡银行助保贷合作中,银行承诺优先受理和安排合作方推荐的现代海洋产业中小企业的融资申请,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审批效率。在材料齐全情况下,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增信企业的授信审批。

2017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会同福州新区管委会、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成立了“福建海洋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并先期开展海域使用权交易业务。未来还将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海砂开采用海海域使用权交易,探索开展海洋排污权、海洋知识产权、海洋科技推广服务等业务,逐步建成立足福建、面向东部沿海、辐射全国的海洋产权交易平台,成立中国(福州)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拓展全国性的海洋产权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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