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文化厅、省台办、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福建省促进闽台文化产业合作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多项举措推动闽台在数字文化、文化创意、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动漫产业、人才互动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共赢、协同发展。
——福建省将持续推进闽台文创产业园区建设,支持闽台(福州)文化产业园发展壮大“一区多园”(三坊七巷核心区、福州软件园延伸区、福州海峡创意产业园拓展区、长乐拓展区)的建设模式等。
方案支持福州海峡创意产业园等闽台青年文创基地建设,为入驻园区、基地的台湾文创企业、个人工作室、青年文创业者提供工商登记、资金贷款、人才系统等各项对接服务,打造集文创互动体验、商品展售、综合办公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主题空间。促进“闽台青年创业基地”线上线下平台建设。
——联合打造文化旅游和演艺产业。
方案鼓励借鉴台湾发展文化观光游、体验游、休闲游等的经验做法,推动龙人古琴文化村等一批“特色文化文物村镇”建设,打造一批闽台合作的文化文物旅游品牌。推进台湾演艺界人士参与福建省旅游演艺产业建设,吸引他们来闽投资剧院、文化广场、文化旅游城等演艺设施,在景区和旅游中心城市开发文化体验和演艺产品。建立闽台文化演艺市场合作机制和网络。
——促进两岸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联合开发特色文创产品。
方案支持福建省优势工艺美术企业与台湾文创设计机构合作,通过设立研发中心、构筑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学习借鉴台北故宫博物院等的经验做法,探索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引进台湾文创人士参与福建博物院、省图书馆、闽台缘博物馆等单位文创产品开发,打造“海峡两岸文创产品市集”。同时,促进两岸数字文创产业合作,推进VR体验内容等项目建设。
——积极拓展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方案要求,发挥厦门、平潭等地区域优势,打造两岸文化贸易保税区,建设两岸文化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两岸文化贸易企业集聚中心、两岸文化仓储物流中心等功能区,为两岸文化生产、传输、贸易机构提供专属保税服务。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中国(福建)自贸实验区设立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吸引国际顶级艺术品拍卖行和展览企业落地。探索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提升两岸文化经贸展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