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物价局发挥价格机制作用,研究出台了《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补齐民生短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养老事业发展、促进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组织落实等四个方面推出促进福建省补齐民生短板的20条价格政策措施,推进福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据了解,《意见》主要从转变价格管理方式入手,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的修订情况,进一步缩小了民生事业领域的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对民间投资或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养老服务、停车服务和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市场调节价或协议定价,赋予经营者更大的定价自主权,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同时,对民生事业领域的价格改革,也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情况,适当作出政策安排,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意见》提出的具体措施中,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措施包括支持幼儿园发展、完善公办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放开民办教育收费;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措施包括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支持性价费政策。为了促进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意见》提出了实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农村客运发展、引导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消费、落实城乡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等价格政策;此外,福建将通过强化价格监管、成本监审和价格争议调处,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注重宣传引导等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据福建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为保障《意见》制定的相关价格政策能够落实到位,福建省物价局还将加大民生事业领域的价格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参与价格监督,形成共同规范民生和涉企市场价格秩序的合力;建立健全民生重点行业成本监审规则,构建科学有效的成本补偿机制;加强民生重点行业(领域)的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着力化解民生重点行业(领域)的价格争议纠纷;坚持定期组织开展督查,逐项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政策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