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省财政厅获悉,近年来,福建财政从三方面推进产业扶贫,包括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强化挂钩帮扶。
在加大产业扶贫投入方面,在下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2.19亿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基础上,省财政厅下达省级专项产业扶贫发展资金2亿元,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创业发展,对贫困户购买种苗种畜禽、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生产设施和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光伏扶贫等项目进行补助。
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方面,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为基本分配要素,按照每人440元的标准,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细化到行政村,下达到乡(镇),保障每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对贫困户年内未使用完的补助资金,仍由乡(镇)经管站代管、财政所监督,结转用于该贫困户次年生产性项目补助。
在强化挂钩帮扶责任方面,要求挂钩帮扶干部要落实挂钩帮扶责任,确保产业扶贫资金落到生产项目,做到有实施才有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