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新材料、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制药、第五代移动通信等技术研发和转化,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应该说在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去年我国经济总量达到74.4万亿元,经济增速保持6.7%的增长,得益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得益于发展新动能的不断增强,得益于新兴产业的蓬勃兴起。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竞争新优势、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抢占未来制高点的关键,在新旧经济的转换节点,大力推进福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和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积极培育经济新动能。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政策关注的重心,也是我国产业政策的焦点。前不久,林毅夫教授和张维迎教授关于中国实施产业政策的存废之争成为热点话题。产业政策有风险,它会导致寻租行为,例如被广为诟病的电动车几十亿的骗补案。近年来,政府偏好于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不当干预,也引致和加剧了光伏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产能过剩。因此,产业政策应谨慎使用,不能遍地开花。
为了更好地发挥产业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作用,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转变产业政策的实施方式,提高政府干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优惠政策多、利润空间大的朝阳产业,其发展之初也迫切需要政府通过产业政策进行适当扶持和适度保护,在国家产业政策和政绩考核体制的导向下,地方政府会更多地关注短期经济增长绩效,忽视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协调发展。同时,政府官员的政绩冲动和寻租行为也会带来政府不当干预,从而导致企业过度投资带来产能严重过剩。
因此,福建产业政策的运用要注意合理划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通过功能性的产业政策引导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在经济发展中出现角色越位和错位等不当干预行为。政府的政策重点应优化投资经营环境,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公共服务平台 、产业集聚平台、信息支撑平台等台,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和运营成本,落实企业自主投资权,提高投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