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国内“三期叠加”阵痛持续,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出口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分析福建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特点和升级的主要趋势,引导居民合理消费,促进居民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对政府完善产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财税金融政策等政策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益,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等具有积极意义。
城乡居民消费差异缩小
2010-2015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914元提高到33275元,增长了67.1%,年均增长10.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则从15096元提高到23520元,增长了55.8%,年均增长9.3%。2010-2015年,福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7573元提高到13793元,增长了82.1%,年均增长12.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则从6736元提高到11961元,增长了77.6%,年均增长12.2%。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保持了基本同步增长的良好态势。
“十二五”期间,福建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从2010年的2.24∶1缩小为2015年的1.97∶1,其缩小幅度大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缩小幅度(从2.63∶1缩小到2.41∶1)。
享受及服务型消费发展快
居民消费由必需品向享受型升级,汽车消费快速增长,科技消费迅猛提速。2015年,福建省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8.3辆,是2010年的2.57倍;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12.9辆,是2010年的4.03倍。2015年,福建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40.1部,较2010年增加16.4部;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46.4部,较2010年增加50.5部。
服务型消费成为升级新亮点,餐饮消费由购买食品向在外用餐转移,旅游消费市场持续兴旺。2015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在外用餐支出1362元,是2010年的1.38倍,其占食品消费的比重达17.6%,较2010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2015年,福建省旅游总收入3141.5亿元,是2010年的2.35倍。
互联网消费模式发展迅速,居民消费手段更加电子化,带动物流行业迅速发展。2015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和服务481元,同比增长60.0%;农村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和服务56元,同比增长1.52倍。2015年,福建全省快递营业网点6453个,是2010年的2.86倍,年均增长23.4%;全年快递业务量达到8.9亿件,是2010年的8.8倍,年均增长54.6%。2015年,福建全省城市投递路线则从2010年的4.0万公里下降至3.3万公里,与互联网实现无缝对接的物联网已经成型且日趋完善。
居民消费水平提升受制约
收入分配格局不尽合理。收入是消费的来源和基础,是影响消费的最重要因素,收入分配格局不够合理是制约居民消费升级的根本原因。城乡之间、高低收入群体之间巨大的收入差距必然制约整体居民消费水平提升。
有效产品供给不足。就福建省自身而言,汽车、科技、文化等产业总体偏弱。汽车产业方面,相对发展速度偏慢、省内市场占有率低等状况仍然在延续,乘用车方面也还存在品牌弱、品种少等问题;科技方面自主品牌少、研发能力弱等痼疾依然存在;文化产业的整体规模也偏小。
服务业发展仍然滞后。我国的第三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总体一直偏低,福建的服务业发展则更为滞后。居民消费的不方便、不安全等问题,制约了城市消费的扩大。服务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吸纳就业能力较强,其发展滞后也不利于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和消费能力的提高。
公共产品投入不足。从全国范围看,福建在民生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是偏低的。在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基础性公共服务方面投入的相对滞后,不仅影响了居民的当期消费需求,同时还将影响居民的预期消费需求。
发力供给侧,为居民消费增长及结构升级创造有利条件。首先,要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切实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其次,要增加公共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再次要推进重要领域改革,培育、创造新消费热点。最后,要改善消费环境,提升居民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