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出台,其从聚焦发展重点、强化创新支撑、打造特色平台、扶持龙头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拓展全国市场、加快培育人才、加大财税支持等八个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
据悉,物联网具有创业技术水平高、资金投入大、数据量大、投入周期长、创业创新难度大的特点,福建物联网产业存在着产业基础较弱、需求牵引不足、支撑能力偏弱、高端人才缺乏、主体不活不强等问题。为此,《措施》从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壮大主体两个大方面发力扶持。
在优化发展环境上,一方面增强创新支撑,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物联网技术创新实验室,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企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组织实施一批物联网重大工程包,大力扶持不少于10个已建重点平台,以及在工业、农业、服务业、政务、民生等领域新建20个以上重点行业应用平台,优先配置相关资源;另一方面,力争2018年底前引进50名以上符合“海纳百川”高层次人才标准的物联网人才、培训不少于1000名物联网高端人才,推动人才向物联网行业积聚。
在加快培育物联网发展主体上,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优先支持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引进、行业并购重组,解决龙头企业小、少、散的问题。大力鼓励培育创新创业,优化物联网创新扶持条件,降低物联网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大力支持企业拓展全国市场,推动企业降低首台套推广应用和产品投标成本,通过召开行业会议和论坛等形式提升行业影响力,加快全省企业和产品拓展全国市场。
据福建省发改委数字福建综合规划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2020省级财政每年将统筹安排1亿元资金,重点支持各类实验室、公共平台、重点应用、试点示范等工程建设,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创业创新补助、龙头企业扶持、重大推广活动等。初步测算,3到4年后预计将建成8个物联网综合性及行业性重点实验室、4个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30个以上物联网行业应用平台、25个物联网重大产业工程包、5个以上物联网产业孵化器,力争到2020年产业总产值达到千亿元。
下一步,福建省发改委、省数字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重点抓好“三个一批”: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物联网综合性和行业性重点实验室;启动一批应用工程,在工业、农业、交通、医疗、养老、环境监测、水务管理等领域启动实施物联网重大应用工程,建设物联网行业应用平台,以应用带动产业发;奖励一批创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