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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福建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2017
01/10
22:54

建设特色现代农业是福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目标任务,是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战略指针。《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打造全产业链年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鼓励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提出,着力打造全产业链年产值超千亿元的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七大产业集群。这些都对建设特色现代农业、打造农业产业集群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毋庸置疑,特色现代农业要做大做强,必须走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之路;打造农业产业集群,是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进程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

农业产业集群作为以一组在地理上相互临近、产业上具有共性或互补性的企业及机构作支撑,由农户、企业及市场形成的专业化的有机体,区域自然资源禀赋是农业产业集群形成的基础因素。农业产业集群最显著的特征是地理临近性和产业关联性,不同地区不同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区域优势等,决定了农业产业集群具有地域根植性。特色现代农业作为根据区域自然资源特点与禀赋所形成的非均衡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其特点决定了在产业内生推动或外界带动下也有利于形成农业产业集群。在农业产业集群形成过程中,农民和企业是产业集群建设的主体,农民合作组织是产业集群发展的关键力量,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便捷的交通网络、发达的专业市场和相关产业的支撑是集群发展的必要条件。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我省畜禽、林竹、蔬菜、水果、茶叶、花卉、水产、烤烟、中药材等十大特色农产品产值已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87%,累计建成30多个优

势产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具有一定基础。

目前,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存在农业比较效益仍然偏低,特色农产品质量效益不高,区域整体产业规模偏小,具有影响力的领袖企业缺乏,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不紧密,农业产业化企业带动能力不强,保持农民收入增长难度加大等难题。据省统计局的数据,2015年428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183.61亿元,带动农户356.8万户,约占全省农户数的19%。据笔者2016年8月对我省蔬菜、水产等重点产业的调研,无论大户还是小户仍然面临销售难问题,主要依靠商贩上门收购,缺乏更好的销售渠道;发展质量高、服务能力强的合作社较少,很多合作社仅仅限于一两项业务,经营管理面临难题;企业以单纯种养或初级加工为主,很多企业除了对农民进行雇用外,没有很好发挥带动作用。因此,打造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对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意义重大。集群内各企业实现分工协作,打造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等全产业链,有利于我省实现一产接二连三融合发展,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和综合效益;集群内各企业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产业集群发挥积聚效应,有利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区域农业经济实力。通过发挥合作社、行业协会等作用,把农民家庭经营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有利于降低市场风险和提高农民收入。同时,由于相关产业不断集聚,各类企业不断集中,生产要素向产业区不断流动,有利于带动农村城镇化和农业工业化,促进城乡统筹和新型“四化”协调发展。

当前,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福建现代农业发展已经到了推进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的阶段,必须实现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由松散型利益联结向紧密型利益联结、由单个龙头企业带动向龙头企业集群带

动转型升级。整体而言,福建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要发挥福建各地农业多样性资源丰富、多样性特点突出的优势,围绕建设闽东南高优农业、闽西北绿色农业、沿海蓝色农业三条特色农业产业带,以七大特色农业产业为重点,开展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建设试点与示范工作,打造特色明显、规模较大、效益良好、产业链完整、带动力强的特色现代农业集群,全面提升福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

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因素。遴选一批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对农户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加大扶持,新培育一批各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聚,引导同一产业、同类生产内容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横向合作,探索通过并购重组、参股控股、改制上市等形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尤其是发展精深加工业,形成一批加工龙头企业群体,从而有效延伸农产品加工链,增强其对产业和农户的强劲带动能力,增强集群的市场优势。同时,发挥农业行业协会和领袖企业的作用,担当集群内合作组织者的角色,推动企业间的有效协作。通过强强联合、分工协作,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互补性强、具有市场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照交易方式现代化、运营管理专业化、物流网络高效化、市场经营品牌化的原则,建立发达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一是积极发展专业市场。专业市场是一种同类产品大规模集中交易的“坐商式”市场制度安排,我省可以选择地理位置、产业基础等整体条件好的区域,试点建立区域专业市场;鼓励企业等组织在省外建立福建农产品营销中心,建立跨越

国内外的闽货销售网络。二是培育农产品产销组织、行业协会、流通企业以及农民经纪人,有效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拉动农业产业集群整体需求。三是以“互联网+农业”为契机,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立各级农村电子商务平台,鼓励龙头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辅导农户借助国内外知名网络电子平台进行销售。四是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以地理标志认定等为依托,充分挖掘当地自然环境、文化内涵以及农产品本身特点,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企业自主品牌、单项产品品牌相结合的品牌建设格局。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特色农业产业集群离不开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关联产业的支撑。鼓励和支持与农业产业相关的农产品加工、物流营销、文化创意、科研创新、教育培训等支持性产业协同发展,增强其对产业集群的支撑,同时可以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的附加值。辅导和支持重点产业的合作社发展,提升合作社服务质量水平,同时加快发展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商业化有偿服务模式,推动服务规模扩大、领域拓展、形式多元,构建涵盖农资供应、土地流转、技术服务、信息发布、质量认证、物流保鲜、市场拓展、营销策划等全产业链的全服务链。通过引导农民入股等方式,强化农户与企业之间的密切合作,形成协同效应和相互依赖的利益共同体,是推动集群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发挥“一区两园”等现代农业园区的集聚、带动和示范作用,以园区为核心载体,强化对周边地带的辐射,形成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的格局。

加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是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必要条件。一是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农业资源特点,制定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或者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产业集群的打造与

项目实施。二是优化农业产业区域布局。要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和市场条件,进行更为细致的农业资源区划,优化区域生产结构和产业结构。三是深入研究通过财税、公共物品供给等政策,在基础设施、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改善农业产业集群的外部环境,引导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区流动,使农产品的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四是强化农业集群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加速农产品品质升级,扩大农产品差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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