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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故鼎新 砥砺奋进 福建区域金融改革试点结硕果
2016
11/30
08:00

福建区域金融改革试点成效显著,改革红利明显惠及实体经济,其先行先试摸索出的各项金融改革操作模式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有效发挥了改革“试验田”的作用。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金融和实体经济发展与创新仍将继续,福建区域金融改革将做好“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区域金融改革试点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呼应,更加注重推进改革的举措落地生根,更加注重合理把控新增试点的布局和节奏,更加注重已有改革成效的总结、复制和推广工作,推动区域金融改革工作不断深化。

近年来,福建区域金融改革发展得到了中央的大力支持,以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泉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沙县农村金融改革等为代表的区域金融改革试点,立足本地实际,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普惠金融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了“自下而上”的基层探索,推动了福建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也为全国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福建自贸试验区

金融改革重在“新”

2015年4月21日,福建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扬帆起航。一年多来,不断简政放权,改革创新,在深化两岸金融合作、对接“海丝”核心区建设、促进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等方面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为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探索了新路径,积累了新经验。

先行先试,深化两岸金融合作。将福建自贸试验区打造成深化两岸金融合作的创新开放试点,既是中央对设立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也是福建自贸试验区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年多来,两岸金融合作不断取得新突破:2016年2月25日,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成功办理全国首笔台资企业及台胞在台湾地区信用报告的查询业务,实现大陆与台湾地区征信信息互通共享的零突破;建设银行将国内首家总行级“海峡两岸跨境金融中心”落户自贸试验区;闽台两地多家商业银行携手创新多个金融服务产品,极大拓展了两岸金融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准确定位,对接“海丝”核心区建设。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是福建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特色之一。一年多以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各大金融机构共同努力,在对外经贸、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打出漂亮的“组合拳”,有效推动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是国内首家以“海产品”为标的物的交易所,也是“一带一路”立项的重点支持项目,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和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在跨境结算方面为其量身打造了“本外币双轮驱动”的金融政策;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联系中非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中国武夷实业公司,在区内设立“福建武夷中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武夷公司承包海外工程、并购重组等提供资金支持;厦门银行为恒兴集团投资越南铁矿资源开发项目和国贸集团在新加坡设立进出口项目提供5.4亿元综合信贷额度;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与新加坡分行联动给予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5000万美元授信,支持我国教育行业首个“一带一路”项目。

简政放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福建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政放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简化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明确了除负面清单企业外,企业均可凭指令办理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的具体流程。在外汇管理改革方面,简化了外汇业务流程,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登记为A类的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并允许选择不同银行办理经常项目提前购汇和付汇;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和外债资金均实行意愿结汇制;允许融资租赁公司收取外币租金,大大促进了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勇于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一年多以来,福建自贸试验区多举措破解融资难问题。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可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进一步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区内跨国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备案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且境内成员企业和境外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规模要求分别由超过10亿元和2亿元人民币放宽至5亿元和1亿元人民币,大大降低了政策准入门槛;区内银行业机构创新多币种的跨境直贷、境外放款方案,如兴业银行福州片区分行联动香港分行拓展背对背信用证、信用证境外贴现等新型业务,为区内企业节约融资成本约2.5个百分点。

泉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综合改革突出“实”

2012年12月19日,由人民银行牵头、12部委联合发布《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3年多来,泉州市金融业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立足打通金融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和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两个通道”,以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为重点,在推动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上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效,一批创新举措被国务院、福建省政府采纳。

建平台,创新信息共享、信用共建的金融生态环境。在全国率先建成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整合导入17.23万多家中小微企业、704多万条基础信息数据,实现分散在工商、税务、质监、海关、科技、住建、水电气等17个条块部门单位企业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基本打通银行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对接通道。建设“重点小微企业融资项目库”,筛选有市场、有潜力、信用记录良好但抵押担保能力不足的小微企业入库,设立5项、2.42亿元的风险补偿和增信资金,推动银行机构向入库企业授信。

搭框架,创新良性竞争、充满活力的金融市场环境。完善金融体系,推进“引金入泉”工程。试点以来共有4家银行入驻开业,新设银行机构网点206家、开业村镇银行5家、获批筹建2家、备案同意1家。海西金融租赁公司获批筹建,新设七匹狼集团财务公司、兴业消费金融公司。设立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新兴产业、集成电路3只子基金落地运作,推动县(市、区)新设4只政府引导的产业基金(累计14只),泉州银行、晋江农商行、南安农商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二级资本债券24亿元。贴近市场需求,实施金融创新工程。泉州银行在全国首创无需还本、直接续贷的“无间贷”产品,带动银行机构创新小微金融产品5大系列、212项及“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38项,各类创新业务累计达1000亿元、受益企业9.34万户,一批创新成果如“无间贷”、“流水贷”、“连连贷”等在福建省推广。

创模式,创新相互融合、产融共赢的发展机制。产业金融方面,成立石材、海洋等产业金融专营机构和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开展“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推动企业成长全过程、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和产业转型升级全过程金融服务。小微金融方面,发展183个小微金融服务机构,建立小微企业“线上”、“线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石狮市设立全国首个县级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目前小微企业信贷覆盖率33.66%,比2012年底翻番,小微企业贷款授信户数17.11万户,比年初增加1.55万户。农村金融方面,在全省率先实施农业经济作物种植保险和农村增信服务公司试点,实现农户信息建档和信用评级全覆盖,设立全省首家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实行助农取款服务点商户按服务点业务量给予财政补贴。

辟新路,创新层次多元、通畅有序的进出渠道。发展区域资本市场,设立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466家、融资额突破30亿元;设立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和海峡石化产品交易中心,交易额分别突破210亿元和50亿元;境内外上市企业达100家,累计融资672亿元,居全国地级市前列;31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累计发债规模311.5亿元。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机构,辖内11家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民间资本占总股本的比例超过90%;辖内10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9家实现民间资本控股;已开业的村镇银行非金融企业发起人全部是民营企业。规范发展准金融机构,出台规范准金融机构发展系列指导意见,新设准金融机构76家,累计提供融资629.82亿元。

控风险,创新五位一体、三级联动的控险机制。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建立准金融机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准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开展准金融机构评级和分类监管。在全省率先出台《民间融资管理暂行规定》,建立民间融资登记备案制度,至2016年9月末,石狮市金融服务中心和晋江恒盛民间借贷登记服务公司登记民间借贷累计4747笔、融资金额327.26亿元,有力促进了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筑牢金融风险防线,设立14.84亿元的应急保障周转资金,向4060家企业提供“过桥”资金725.84亿元;建立重点企业民间借贷清理维稳制度,隔离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向金融体系渗透传导;建立不良贷款处置会商机制,鼓励推动银行业机构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形成政银保司企一体、市县乡联动的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格局。支持111家抵押物被查封企业采用“活解封”方式办理转续贷20.12亿元;专题协调154家困难企业资金链问题,涉及金额超200亿元,帮助企业减轻财务负担2亿多元。优化金融法制环境,在全省率先设立市中级法院金融审判庭、金融案件诉调中心和市检察院金融检察处,持续打击恶意逃废债违法行为,已依法受理逃废债务案件14起,立案打击7起,涉案金额27.55亿元。

沙县农村金融

改革强调“信”

2014年3月,福建省沙县被人民银行总行列为福建省唯一的全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沙县以破解农村融资担保难为切入点,持续、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建立风险缓释机制,破解农村担保难题。试点以来,沙县以普惠金融为方向、以信用评价为基础、以盘活资源为重点,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在全国首创“社区型”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以农户信用评级和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为主要依托,创新“信评+基金+信贷+保险”的征信产品应用模式,构建“易操作、低风险”村民融资担保体系,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的推广应用,有效破解了农村金融供给难题。全县农户贷款余额从改革前的23.42亿元,增至2015年12月末的31.73亿元,增幅达35.48%。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用服务全覆盖。试点以来,沙县着力打造农村金融服务新体系,建立较为规范的民间借贷登记管理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农户信用档案、农户信用评级、村级基础金融服务“三个全覆盖”目标。在传统的信用户、村、乡(镇)创建的基础上,延伸开展了信用协会、信用城、信用社区、信用街等信用载体的创建工作。同时,创新开展了农户建档、信用评级、农村青年示范户和农村小微企业信用园区等工作。截至2016年9月末,沙县农商行已为全县农户建档、评级5.33万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00%;对3B以上农户授信4.89万户,授信额度21.36亿元,贷款9216户、余额17.84亿元;评定信用户7732户,信用村(乡镇、街道、社区、园区)65个。

福建区域金融改革试点成效显著,改革红利明显惠及实体经济,其先行先试摸索出的各项金融改革操作模式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有效发挥了改革“试验田”的作用。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金融和实体经济发展与创新仍将继续,福建区域金融改革将做好“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区域金融改革试点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呼应,更加注重推进改革的举措落地生根,更加注重合理把控新增试点的布局和节奏,更加注重已有改革成效的总结、复制和推广工作,推动区域金融改革工作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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