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某个产业的兴衰从长远角度看,不在于它的规模有多大,进入的资本有多多,企业数量有多少,我看在于产业中独立的经济主体的盈利可能和利润实况。
从中国的体育产业中的竟赛行业而言,谁是市场上的独立经济主体,我看不是规模大的体育中介机构,而是参赛的职业俱乐部。如果它们得不到独立经济主体的真正地位和无有完全的经营自由和获得盈利的平等机会。那么这个竟赛市场就不是一个好的市场。
一个好的市场的建立和存续要靠一个好的市场制度。而一个好的市场制度应该是淘汰坏的参与者和保护好的参与者。政府在这里要起让利作用而不是得利者。因此三大球的具有商业性的职业俱业俱乐部联赛怎么搞就是一个值得很好研究的问题。不能是主办者旱涝保丰收,而参赛者承担风险的机制。
从现在大家的讨论中看,存在两种可能。一是由现在的单项体育全国性协会持主要股权的公司主办,这也就是国有资本在主办。因为协会现有的所谓资本或资产是国有的。另一种是由职业俱乐部联盟被授权承办,自担风险。这可能需要一个过渡。协会主要主办和承办全国性的锦标赛和主办并交由职业俱乐部联盟承办职业联赛。具体承办条件可以谈判。
至于中介机构在各种比赛中能起什么样的作用,我们以后可以讨论。中介机构的作用是使竟赛产品不断升值,从升值中取得自己应得的利益,但同时也承担了一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