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司法厅对外发布消息称,作为打造集日常监管、教育矫正、民生帮扶、专业服务等功能于一身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的社区矫正中心,目前我省84个县(市、区)建成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实现了县级矫正中心覆盖全省。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将大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作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在县(市、区)一级建成集监管、教育、帮扶于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较好地解决机构不强、制度不全、人员不足、场所不够等问题,使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的指导管理职能得到明显强化。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是目前国际上普遍实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均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据统计,经社区矫正,全省再犯罪率为0.13%,低于全国平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