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力争把我省建设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衡发展省、全国对台对侨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文化艺术精品生产创作、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媒体融合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数字文化建设与服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方面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规划更明确我省文化体制改革重点。规划提出,加快培育自主经营、富有活力的文化市场主体,深化文艺院团、广播影视、新闻媒体等单位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改革。全面完成省属文化企业股份制、公司制改造。继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完善省级主要新闻单位采编播人事管理制度,推进新闻媒体采编与经营分开。围绕做大做强主流媒体这一重点,积极培育综合性传媒集团。积极推动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传播节目服务以及对外专项出版业务的企业开展特殊管理股试点工作。
规划更注重立足福建文化特色优势,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规划提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推动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工艺美术业、动漫游戏业、文化旅游与演艺娱乐业、创意设计与会展业等六大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特色产业群,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如新闻出版业方面,提出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发展数字出版、在线教育、网络文学、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移动多媒体等新业态,支持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和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改革创新、多元发展。规划还提出,要深入实施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拥有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或集团,培育2家以上总资产超过100亿、5家以上超过50亿的文化企业。“互联网+文化产业”行动实施方案有效实施。
规划更注重公共文化服务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省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构建全省统一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社会化运作网络平台。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出台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及指导性目录。
规划更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项目化、工程化。规划明确,全面推进三明万寿岩遗址与武夷山汉城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积极探索大遗址保护、展示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制,全面实施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实施“记得住乡愁”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计划。进一步完善国家、省、设区市、县(市、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整体保护。
规划更突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文化建设、文化价值。规划提出,要充分发挥海丝历史文化资源优势,与海丝沿线国家文化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闽台文化交流合作持续深化。规划明确,打造福建省海洋文化中心等一批海丝文化高端智库和学术交流平台。扶持以海丝文化为题材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建立海洋文化创意产业素材库。打造海丝文化旅游品牌集群。全力做好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加快“海上丝绸之路数字文化长廊”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