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建筑产业现代化部品部件认证将有章可循,部品部件推广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不合格随时从推荐目录中除名,并列入“黑榜”。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就建筑产业现代化部品部件出台认证办法,明确了认证条件、程序、结果应用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措施。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协会负责部品部件的认证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监督管理。部品部件的认证条件包括生产企业具备生产、经营、质量管控以及设计、运输及安装一体化能力;从原材料、构配件到部品部件本身质量都要符合标准;预制构件应在易于识别的部位设置出厂标识,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制作日期、品种、规格、编号等信息。通过认证的部品部件将优先在工业化试点项目推广使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选活动等;通过认证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享受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优惠政策,
办法规定,有关部门要动态管理部品部件推广目录。若部品部件在技术上已经落后,不应推荐使用。部品部件质量不满足标准或在工程应用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认证企业不按规定执行且拒不整改的,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发文通报,并从推荐目录中移除,列入“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