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人栽树”时,要以长远眼光平衡与现实的关系,通过科学的投资规划和财政预算管理,使前期上马的项目真正为后人造福,实现“后人乘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我国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的前提下,借鉴国外经验,推出的旨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种新型投资运营模式,它有利于促进多元化、可持续投入机制的形成,有利于发挥市场作用,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作为全国较早探索PPP模式的省份之一,福建在实践过程中,坚持着眼“两个目标”,着力“五个兼顾”,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两个目标”,就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刚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提出,“十三五”期间,福建经济增速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提前实现全省GDP比2010年翻一番,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作为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领域的创新性制度,PPP模式可以拓宽融资渠道,整合社会资源,盘活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拓展企业空间,提升增长动力,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要着力通过规范PPP模式,将政府的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有机结合,从而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
实践中,应特别注意处理好五个方面关系:
一是兼顾短期与长期利益。PPP通过市场机制作用,让社会资本深度参与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建设,按照“长期合作,定期调整”的运营模式,能有效减轻政府短期内的债务压力,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投资建设更多项目,以缓解日益增加的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但从长远看,社会资本经营支出是要政府和公众承担的,特别是那些收费达不到完全市场化要求、公益性强的项目,政府和公众要最终为此“买单”。因此,在“前人栽树”时,要以长远眼光平衡与现实的关系,通过科学的投资规划和财政预算管理,使前期上马的项目真正为后人造福,实现“后人乘凉”,而不是成为继任者的包袱,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的失约行为。
二是兼顾融资功能与机制创新。PPP是国际社会在基建领域广泛采用的投融资模式,运用得当,可有效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吸收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起到立竿见影功效。当前,市县各级政府债务较重,BT、BOT等融资方式受限,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和财政支出压力大,PPP良好的融资功能往往成为大家对其关注的第一印象,却忽视了模式本身对政府转变管理方式的要求。从机制创新角度看,通过PPP运营,有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提升政府的法制意识、契约意识、市场意识。同时通过“物有所值”“竞争性谈判”“价格动态调整”等先进理念的引入和机制应用,提升投资者信心,增强PPP项目可融资性。
三是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政府在运用PPP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时,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经营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发挥其能动性,提高项目质量,合理节约项目成本,体现项目的经济性。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角度看,引入社会资本的最终目的还是公共利益。因此,在项目论证和运营时,评价的标准既要有经济指标,也要关注社会指标;要算经济账,也要算政治账、社会账。PPP项目成不成功,所在地群众是不是真正受益、满不满意是一项重要的评价标准。
四是兼顾合同签订与过程监管。有一句话形容PPP很形象,“PPP是一场婚姻,而不只是一场婚礼”。PPP项目强调全过程合作,以“全生命周期”观念进行项目合作,与BT、BOT等模式注重合同签订,而不参与中后期管理相比,PPP克服了以往项目中“一锤子买卖”、合同签订就算是大功告成等短期行为。从过程管理角度看,PPP往往是长达二三十年的合同期,如果政府部门在谈判初期没有做足功课,造成合同条款把握不准确,很可能导致政府对社会资本的过度补贴,反而给政府造成更大麻烦。因此,在合同签订前,要三思而行,谋定而动,政府与社会资本的PPP“美满婚姻”一定是双方共同参与,经过博弈、磨合和共同呵护的结果。
五是兼顾项目试点与经验总结。从国际国内实践看,PPP项目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成功实施PPP项目,关键在于制度设计合理、论证科学、重诺履约。在项目选择、规划、招标、设计、建设、运营等环节,国际上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可加以学习借鉴。从福建推广PPP工作来说,开展项目试点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教训,积累经验,尽快建立和完善一套适应本省实际情况的PPP规章制度、合同文本等操作规范,以及行业监管体制,只有这些目标实现了,试点工作才算取得真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