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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建立专项评估机制 加快高校专业结构优化
2015
10/20
22:28

据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消息,福建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对加快福建省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作出了重大部署,福建产业转型升级、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突显了对各类人才的迫切需求,突显了高校专业设置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状况。为进一步提高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人才培养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促进高校特色发展、错位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加快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专业设置和管理

1.实行总量控制。高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办学特色与办学条件,编制“十三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2016-2017年,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的原则,以本校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设定的专业总量,完成调控目标。2018-2020年,除2010年后新建本科高校外,其他本科高校原则上均应转向专业存量调整、改造提升为主。

2.改进专业设置审核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将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全省高校专业布点等情况,组织专家对高校“十三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作为高校自主设置专业的主要依据,通过审核的高校,于当年可在规划范围内自主设置专业;未通过审核的高校,按照原有专业申报程序增设专业。

3.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省教育厅将根据全省本科专业布点、在校生规模、就业状况等因素,每年动态调整公布新增专业“负面清单”。鼓励高校在《专业目录》外设置福建省经济急需、社会紧缺和发展前景广阔,且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新专业。鼓励高校设置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高校要建立专业设置自律机制,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坚持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导向,通过专业设置工作推动学校向应用型转变,提高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现设专业已连续五年不招生的,应申请撤销。

4.支持优先增设急需紧缺专业。高校应以加强工学等应用型专业为重点,优先设置电子信息产业、互联网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石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特色农业和推进机械装备高端化、改造提升传统特色产业需要的相关专业。要围绕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加快发展支撑、引领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的新专业,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5.科学规范设置专业培养方向。高校可根据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优势和特点,灵活设置专业培养方向,但内涵应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确属该专业研究方向和服务面向的合理延伸。《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不得作为其他专业的专业培养方向,医学类、艺术类专业不得设置专业培养方向。专业培养方向不得作为专业申报,不在下达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中体现。

6.严格专业设置条件。申请增设新专业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本科专业设置标准。其中,同一教师在本省高校担任第一专业带头人的专业点超过2个(含2个),不得作为专业负责人申报新专业点。

二、加强专业改造和建设

1.鼓励调整、改造传统专业。高校应结合办学实际,加快调整改造传统专业、长线专业,建设应用型专业集群,建成一批直接服务产业发展和岗位需求的应用型专业或校企合作共建应用型专业,加快培养产业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工程型人才。

2.鼓励设立试点学院(班)。有条件的高校,可在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与企业、行业联合举办针对性强的试点学院或试点班,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和优惠条件,引导已完成两年专业基础课的学生自愿申请进入试点学院或试点班定向培养,按照企业行业的用人标准实施校企联合跨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优先办理转专业申请。鼓励高校根据职业岗位的需求和学生意愿,引导学生选修第二专业或跨校选修课程,增强学生就业创业的适应性。

3.推进协同培养人才。支持高校引进国际优质资源合办急需紧缺专业,联合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支持高校引进台湾高校课程体系、专业师资等优质资源,开展闽台合作培养本科应用型人才试点,合办一批品牌特色工科或应用型专业;支持高校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要,加强校地校企深度合作,依托行业、面向企业培养适用人才。

三、加强专业质量监控

1.建立新设专业质量监控机制。在新设专业招生一年后,省教育厅组织实施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合格评估;在新设专业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时,省教育厅组织实施专业评估。评估结论将作为新设专业继续招生、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的依据。高校应保证新设专业的办学条件,在没有毕业生之前,对新设专业进行年度检查、发布专业建设质量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专项评估机制。省教育厅对全省布点较多本科专业开展专项评估,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专业,责令有关高校限期整改、暂停招生直至撤销该专业。高校应建立和完善专业建设保障机制,开展专业自评工作。

四、建立专业激励约束机制

1.建立激励机制。设立专项经费,鼓励高校积极参加国家或国际专业认证,对通过的专业予以奖励。采取“撤一申一”等量置换激励措施,鼓励高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实施“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建设一批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集群。

2.建立约束机制。强化毕业生就业状况导向作用、招生计划调控引导作用,实行就业情况、招生计划与专业发展“三挂钩”。对连续两年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高校,控制其专业发展规模。对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全省同类专业平均就业率的专业,控制其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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