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及福建省发改委《关于明确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及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能源〔2015〕243号)相关规定,对自然人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审批事项进一步提出规范性要求。
近年来,福建省自然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较多,仅在电网企业登记的项目就超过5MW,但部分项目备案审批手续不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为规范项目审批,做好服务工作,福建省发改委印发通知,对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加油优惠季 每升优惠4毛钱原油投资-15最佳暴利投机不懂交易?去原油模拟交易原油行情分析软件实时更新通知要求,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级电网企业直接登记,设区市级电网企业汇总后报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发改部门备案。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按规定通知各设区市级电网企业尽快将已登记的项目汇总打包报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发改部门备案。
通知明确,由电网企业报送的项目仅限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在上报项目备案前,需认真审核自然人提供的住宅权属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报。电网企业报送的备案材料,可以表格方式提交,表格应包含各项目投资人姓名、身份证明信息、联系方式、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拟投产时间等内容。各设区市级发改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按规定及时办理项目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