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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产业结构 转换发展动力 福建海洋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2015
08/28
22:58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福建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也接近尾声。预计1—6月福建海洋经济总产值3560亿元,同比增长11%;渔业经济增加值450.5亿元,同比增长8.7%;海水产品总产量303.08万吨,同比增长6.58%;水产品出口创汇26.89亿美元,同比增长10.66%。

下一阶段,福建省将围绕《2015年全省海洋经济工作要点》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部署要求,坚持在服务上下功夫,在“转”字上求成效,转变产业结构,转换发展动力,推进海洋与渔业产业转型升级。

华丽转变

全力打造

海洋渔业“升级版”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积极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健康水产养殖业,培育一批现代种业龙头企业;推进“百姓富、生态美”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保护江河湖海生态环境;统筹发展可持续捕捞业,完善捕捞渔船控制制度,推进渔船、渔机和渔具标准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远洋渔业企业和现代化远洋渔业船队;着力发展先进的水产品加工流通业,以冷链物流和电子商务为突破口,以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为核心,发挥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作用,努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鼓励发展形式多样的休闲渔业,以水乡渔村、休闲垂钓、渔家乐、观赏鱼等为重点,拓展渔业功能,吸纳渔民就业和增收。

实施海洋经济人才“百千万”工程,努力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蓝色人才队伍,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完善创新平台建设,实现科研院所与企业的有效对接;依托特色产业园等海洋项目转化平台和海洋生物医药峰会等项目对接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集聚发展海洋产业。

推陈出新

海域资源

加大市场化配置力度

目前,福州、莆田、宁德等地已相继开展了海域使用的招拍挂工作。莆田市石门澳海区、三江口海区3宗海域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共同挂牌出让,为全省深化海域使用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福州江阴、莆田涵江、漳州古雷、平潭安海澳等区域内的一批用海项目海域收储顺利推进。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下阶段,各地要积极借鉴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成熟经验,加快海洋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招拍挂公告等信息,最大限度吸引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建立海域使用确权事中事后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闲置海域处置办法,对未开发建设超过一年的,责令限期开发建设,超过出让合同约定或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防止盲目圈海占海和浪费海域资源。强化海洋执法查处,对无证用海、未批先用、违法占用等违法用海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快马加鞭

着力打造

渔港经济区

2013年福建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渔港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省要建设中心、一级渔港27个,二级渔港及避风锚地94个、三级渔港129个。但目前与目标还存在很大差距,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完成。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强调,下阶段,对纳入国家规划的渔港项目,各地要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岸线情况,统筹考虑配套设施及陆域开发,做好渔港建设的规划设计、资金筹措、土地征用,加快渔港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借鉴国内外渔港经济区发展的成功经验,做好以渔港为龙头、城镇为依托、渔业产业为基础,集渔船停泊、避风、补给及水产品集散和加工、休闲渔业、渔民转产转业、滨海旅游、城镇建设为一体的渔港经济区建设。要加快制定并实施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结合渔港的资源条件、辐射范围、建设基础等,选择合适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分类建设,突出特色。要制定扶持渔港经济区发展的产业政策,引导产业围绕渔港进行合理布局,推进渔港经济与海洋文化、滨海旅游等产业融合,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主动作为

全力推进

行政审批改革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表示,将进一步下放海域使用审批权限,在原有下放自贸试验区海域使用招拍挂审批权基础上,将省政府审批权限的所有用海用岛项目审批权,下放自贸试验区实施。

推进并联审批机制,完善海域使用及其他涉海资源使用权的申请审批程序,逐步建立网上用海审批系统,形成更加公开透明、便于监管的用海审批机制。同时,建立重大项目对接机制,建立用海审批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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