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850万元,用于支持全省文化产业发展。一是扶持省属文化集团,支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打造全国或区域性文化产品与服务品牌。二是支持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推进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和投资渠道多元化。三是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支持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对具有市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以及围绕其的影视、出版、舞台剧创作等。四是支持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与科技、金融、创意相融合。五是支持文化企业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在境外参展和投资以及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