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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荣获“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
2014
02/19
10:58

昨天上午,全市质量大会举行,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厦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目前包括厦门在内,全国共有五个城市获此殊荣。市长刘可清在会上指出,厦门将着力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质量热点问题,重点提升食品、建筑、医疗、交通、卫生、教育等民生质量,努力为全体市民创造和提供更多优质产品、优质工程、优质服务和优质环境。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吴清海,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黄维礼,市领导杨金兴、李栋梁、黄世忠等出席会议。  

我市弘扬“民生至上、品质厦门”的城市质量精神,从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领域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产品质量显著提高,产品质量合格率超过94%;工程质量有效保障,全市大中型工程及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省优质工程占全省总数近半;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旅游投诉的结案率和满意率均达100%;环境质量持续优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吴清海说,厦门市委、市政府敏锐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用质量为新一轮发展注入动力,努力走出一条提质增效升级的发展新路。厦门荣获“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这是对厦门市质量发展成果的认可,是对厦门市创新科学发展道路的赞赏,是对厦门人追求卓越质量精神的肯定,更是对厦门市走出质量强市宽阔大道新的期待。厦门市作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应当进一步坚定质量工作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当好质量工作改革创新的排头兵和先行者。  

刘可清表示,这次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厦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是对厦门质量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对厦门的关心和厚爱,更是鼓励和鞭策。在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市坚持把质量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抓手,全面推进质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济增长实现高效益,社会发展实现高水平,城市环境实现高质量。  

今年是我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关键一年。刘可清说,我市将突出改革创新,创新政策引导,创新质量监管,创新品牌战略,推动质量强市工作取得新成效;将突出先行先试,深入质量技术合作,助推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质量交流水平,推动对台质量合作取得新突破;将突出共治共享,凝聚质量共识,推进质量共治,扩大质量共享,推动人民生活品质取得新提升。(记者 黄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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